时间:2015-03-16 点击:
第一条学院贷款催缴三级预警:
(一)贷款员工需及时关注学院贷款员工QQ群发布的消息动态。
(二)对于因欠款需学院进行催缴三次以下(含三次)的员工,学院电话通
知员工本人。
(三)对于因欠款需学院进行催缴三次以上的员工,学院电话通知员工本人
及其家长。
第二条贷款员工违约处理:
(一)贷款员工毕业后,没有按照毕业前制定的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数额
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经办银行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诚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二)按期将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贷款员工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等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违约贷款员工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第三条贷款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一) 贷款员工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 贷款员工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学校纪律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三) 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四) 贷款员工在校期间死亡的。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葡萄京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办法 下一条:葡萄京官网(中国)有限公司本科员工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管理暂...